《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后企业数据合规风险防控研究
作者 王露瑶
发表于 2026年3月

深入研究《数据安全法》实施后企业数据合规风险的防控路径,不仅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合规风险,还能推动企业构建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数据管理模式,助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要素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成为驱动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核心力量。然而,数据在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面临着泄露、滥用、篡改等安全风险,这使得数据安全成为关乎企业生存发展、产业良性循环乃至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全流程中的合规义务,为数据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基于此,深入研究《数据安全法》实施后企业数据合规风险的防控路径,不仅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合规风险,还能推动企业构建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数据管理模式,助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数据安全法》概述

《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构建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与行为准则。该法立法宗旨明确,核心是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与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律根基。在适用范围上,《数据安全法》采用“境内为主、境外延伸”的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均适用本法;境外开展的数据处理活动若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样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还明确界定了数据、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的核心概念:数据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涵盖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流程;数据安全则强调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数据安全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数据合规风险防控挑战

一是企业对法规核心要求的认识不全面。首先,企业在理解和把握《数据安全法》核心规范时存在明显偏差,导致合规实践缺乏准确指引。例如,企业管理层及核心业务部门对法规立法宗旨与核心原则的理解较为表面,仅聚焦部分禁止性条款,却未能深入领会数据安全与发展并重的立法导向,难以将合规要求有效融入企业战略规划。其次,企业对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合规边界界定模糊,对数据收集的合法性前提、存储的安全期限、传输的权限限制等具体要求缺乏清晰认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无据可依。再次,企业对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具体标准掌握不足,不清楚不同类型、级别的数据所对应的差异化保护要求,因而无法精准开展分级管控。最后,企业对自身在数据安全保护中的主体责任认知不清,未能明确其作为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风险评估责任及合规报告要求,导致责任落实缺乏明确方向。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6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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